对一般慢性病的治疗,每日1次,也可隔日1次,7次为1个小疗程。以后隔日1次,15次为1个疗程。经治l个大疗程后,可休息半个月,然后继续治疗。但是,临床实际运用时,应根据病情而定,如果病情好转,虽然治疗次数已达l个疗程,但不能停诊,应继续治疗,待病情好转稳定后,再停诊休息,这样有利于病体恢复和疗效的保持。
对急性病的治疗,如不计算疗程,可以每隔几小时治疗1次,直至病情好转后,再改为每日或隔日治疗1次。上述规定是一般原则,在临床运用时,要根据病情,灵活掌握。
用梅花针进行放血治疗时,一般为每日或隔日放血1次,5次为1个疗程。经治1个疗程后,可以改为1周放血1次,根据病情继续酌用。若在患部(如神经性皮炎、关节肿痛部位)放血,采用重力叩打患部的手法,见渗血后,在患部加拔火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