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中医理论 中医理论 关注:0 内容:175

    阴阳范畴与矛盾的关系

  • 查看作者
  • 打赏作者
  • 渡劫
    官方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为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交感互藏、消长转化、自和平衡等,研究的是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与矛盾范畴有相同之处。但矛盾范畴对于各对立面的性质除了指出它们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外,不加任何其他限定,其抽象程度最高。对立统一是宇宙中最普遍的现象,因此,矛盾范畴适用于一切领域,是各种事物相互关系的最抽象最一般的概括。阴阳范畴除具有对立统一的属性外,还具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质的规定,即前述以水火为征兆的属性规定,故在无限的宇宙中,阴阳范畴仍只是一种有限的具体的矛盾形式,一般在自然界中,若研究的事物超出了直观所能达到的界限,阴阳范畴就可能会失去效力;至于社会生活中的许多复杂矛盾,就更难以用阴阳来概括了。因为阴阳范畴要求所研究的事物不仅要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且对立双方还必须符合阴阳属性的规定。也正由于如此,阴阳和矛盾的区别也表现为取象思维和概念思维的不同。

    其次,现代矛盾范畴纯粹是一种关系范畴,而阴阳由于与气的结合,尚带有实体范畴的痕迹。因此,矛盾作为哲学范畴,对各门科学的研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它并不直接介入于具体自然科学之中。阴阳范畴除对于一些直观自然现象研究有指导价值外,并直接介入于中医学之中,成为中医理论的有机构成部分。中医阴阳学说将阴阳与脏腑、六气、经络等统一起来,并进一步把阴分为太阴、少阴、厥阴,把阳分为太阳、阳明、少阳等六个层次,同时探讨了它们的特殊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建立了三阴三阳开、阖、枢理论以及六经辨证论治体系等。由此可见,阴阳是介于矛盾范畴与具体科学之间的概念,它一方面体现了矛盾运动的一般法则,另一方面又与医学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可以作为中医学的方法论,传达和体现对立统一规律对中医学的指导作用,并成为中医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再次,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的斗争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调和矛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进行,并且不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途径。阴阳学说虽然也承认阴阳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但更重视、强调二者的调和、中和、和谐,即统一。如《淮南子 ·汜论训》说:“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生之与成,必得和之精。”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和”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根本法则。成中英在《论中西哲学精神》中将其概括为“和谐化辩证法”和“冲突辩证法”的关系。

    另外,在阐述事物的对立关系时,阴阳学说缺乏矛盾法则的明晰性、系统性和逻辑的缜密性。例如阴阳学说虽然认识到对立事物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矛盾关系,却没有概括出这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等具有严格规定的哲学概念。阴阳学说虽然认识到对立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却不能从螺旋式上升和向前发展方面明晰地提示事物的发展,而往往停留在原地或从循环的方面去阐述。

    正是由于上述的这些特殊内容,阴阳学说一方面把矛盾运动的一般法则运用于医学,另一方面将其特殊内容与医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在研究阴阳学说时,既要注意它的哲学一般性,又要关注它在医学领域中的特殊性。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
    帖子间隔 侧栏位置:
    隐藏
    变装
    中医理论 中医理论 关注:0 内容:175

    阴阳范畴的特性

  • 查看作者
  • 打赏作者
  • 渡劫
    官方

    1.抽象性

    抽象性,指阴阳是从具体事物和现象中凝炼为反映事物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具有更一般意义的抽象概念,因而阴和阳不再特指某一具体、个别的事物或现象,其本身已无实物可指。正如《灵枢 ·阴阳系日月》所说:“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阴阳被用以标示事物或现象的某些相对属性,其本质是一种关系说明。因而由于所标示的对象不同,阴阳的具体所指也就相应的有所区别。如朱丹溪《局方发挥》所说:“阴阳二字,固以对待而言,所指无定在。”因此,在学习和运用阴阳学说时,首先须明确某一陈述中阴阳的确切所指,然后才能进行分析比较,也就是说先要明确阴阳所指的范围。

    2.广泛性

    由于阴阳标示事物抽象的属性,所以可以借用阴阳关系以说明自然界事物的普遍联系,诚如《素问·阴阳离合论》言:“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认为自然界千变万化的事物和现象,无一不是阴阳矛盾的展开和体现。阴阳关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空间方面,而且表现在时间方面,即万物的产生和消灭,自始至终贯穿着阴阳矛盾,《素问 ·四气调神大论》指出:“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便认为阴阳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全过程中。另外,根据元气阴阳学说,宇宙万物是由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所生成,由此就决定了宇宙万物无不包含着阴阳的对立统一。或者说,宇宙万物中所包含的具体阴阳,犹如万川之月,均是宇宙生成之初元阴阳的投影。所以,阴阳也就成为宇宙万物中存在的普遍规律。如《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

    3.相对性

    阴阳的属性虽有其规定性,即当事物的总体属性未变,或比较的对象或层次未变,事物的阴阳属性则是固定不变的,不可反称的。但若事物的总体属性发生变化,或比较的层次或对象改变,则它的属性也随之改变,而表现出相对性。这种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阴阳的可分性。可分性是指根据事物表现出的不同层次,阴阳的划分也是有层次的,阳不是绝对的阳,阴也不是绝对的阴,阴阳两者互含互藏。而且由于事物的层次是不断递进的,因此阴阳的划分也不断地按层次递进。如以昼夜言,白昼为阳,黑夜为阴。属阳的白昼又有上午、下午之分,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属阴的黑夜亦可再分,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这种阴阳离合互含递进的模式反映了中国古人辩证思维的能力,展示了矛盾双方的互容性、层次性和普遍性。诚如吴崑《素问吴注》言:阴阳“离则为三,合则为一,从三而十百千万,皆离也;三阳归于一阳,三阴归于一阴,皆合也”阴阳的这种可分性,即反映了阴阳都不是凝固的、单一的、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灵活的。

    其二,事物的阴阳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向其相反方面转化。当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或处在一定条件下,原先以阴占主导地位的事物转化成以阳占主导地位,反之亦然。这样,事物的总体属性就会发生改变,原来属于阳的事物变为阴,原来属于阴的事物变为阳。所谓“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

    其三,阴阳的相对性还表现在事物的阴阳属性总是通过与自己的对立面相比较而确定,随着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更而发生改变,即随着划分前提和依据的改变,事物的阴阳属性可随之变化。例如六腑位居体腔之内,四肢显露于机体之外,二者相对,六腑属阴,四肢属阳。但在内部脏器中,六腑“传化物而不藏 ”,五脏“

    |


    1
    2
    >
    >>
    >>|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